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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行金檢房貸 盯3,000萬元大戶

中央銀行金檢銀行,鎖定單一貸款金額逾3,000萬元的房貸大戶。

銀行主管指出,央行在奢侈稅上路後便全面針對房貸人頭戶金檢,且 主要鎖定各銀行單一客戶承做金額逾3,000萬的案件,確保相關資金 往來符合規定。

銀行主管指出,只要單一客戶貸款金額超過3,000萬元,央行便會 要求銀行查看該客戶收入、名下房子數量,以計算收支比是否足夠、 一年內房子周轉率;如果名下房子出入記錄與過去一年相比的差距過 大,會成為央行進一步查看對象。

例如A客戶去年名下房子為3戶,今年剩下1戶,央行便會查看該客 戶是否為符合奢侈稅課徵的對象。銀行主管指出,依規定,奢侈稅是 針對持有房屋民眾,若在持有一年內移轉,稅率15%,若持有超過一 年至兩年內移轉,稅率10%。

央行官員對此僅指出,查徵奢侈稅是財政部的權責,央行並不會對 奢侈稅專案金檢,至於對房貸的金額經常都在辦理,主要是了解銀行 辦理房貸,相關資金流向是否和客戶借款用途相符、有沒有人頭戶冒 貸的情況。

官員指出,銀行會定期向央行回報房貸辦理情況,房貸案件很多, 如果金額僅數十萬元或一、兩百萬元,評估人頭戶的可能不高,金額 較大案件,銀行和主管機關會比較注意,但未限定特定金額,1,000 萬元、3,000萬元都可能。

行庫主管則透露,央行近幾個月緊盯行庫房貸動向,幾乎天天派人 調銀行房貸客戶資料,除了尋找符合奢侈稅課徵對象,若房貸客戶符 合投資客徵兆,就會進一步要求銀行調出該客戶資金流向與名下房屋 近幾年移轉資料。

行庫主管指出,由於每家行庫客戶資料數很多,央行主要是鎖定承 做金額較大的客戶,通常單一客戶承做金額超過2,000萬元就可能被 盯上,若超過3000萬元則一定列入被檢核的名單。

據規定,若名下已有一筆尚未繳納完畢房貸的民眾,就符合投資客 規定,若再申請第二筆房貸,貸款成數不得超過6成,且申請理財周 轉金時必須具結資金非買房用途,避免投資客用理財周轉金名義抵押 現有房子借款,取得購屋資金。

時報資訊
( 2011/08/18 09:00 時報資訊 )

工商時報 記者楊筱筠/台北報導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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