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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版住宅法房價過熱區 優先蓋社會住宅
民進黨「十年政綱」喊出社會住宅,占全台住宅存量一○%目標後,行政院版住宅法草案,也將在兩周內拍板定案,該法授權主管機關,在房價過熱區域,優先興建社會住宅,並授權財經部會,對該地區建築融資,進行選擇性信用管制,住宅法立法通過後,台北市四千八百戶、高雄二百戶國宅,將轉為社會住宅。為鼓勵生育,社會住宅未來優先提供給育有子女家庭租用。
住宅政策儼然成為明年總統大選重要攻防議題,讓躺了十餘年的「住宅法」,終於有機會在九月起死回生。為了鼓勵生育,住宅法特別規定,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,可申租社會住宅,不過,要進一步申請租金補貼,要看整體條件是否能打敗其他申請者,擠進當年補貼名額了。
內政部官員表示,相較於現有國宅條例,新版住宅法將納入鼓勵民間興建、購置、租用住宅的補貼措施,草案中雖無訂定社會住宅占住宅存量政策目標,但內政部強調,今年將朝推動合宜住宅一萬戶、社會住宅二千六百戶的目標邁進。
為了讓政府補助社會住宅,達到一定生活水準,內政部官員表示,住宅法將就社會住宅「基本居住」予以定義,其坪數、基本生活空間等居住品質,須達政府最低要求,始能申請政府補貼。
以日本為例,即要求四口之家最低居住面積,須有四間房(含廚房、餐廳與房間)及樓地板面積四十四平方公尺,而國內這類規範細節將會在細則訂定。
在提升房市交易透明度,並且平抑過熱房價,住宅法對供需嚴重失衡區域,授權主管機關優先興建社會住宅,不過,行政院政委李鴻源表示,法令與政策不同,住宅政策可以較法令更寬廣,未必全要一股腦的列入法案,「現代住宅」、「青年住宅」就不一定要納入。
對於這項「鼓勵生育」政策,總是站在批判政策立場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這次則予以支持,他認為,社會住宅為出租用,用於這一類鼓勵政策,也是好事一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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